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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保险是以机动车本身及其第三人责任为保险标的运输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类机动车辆的法人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还包括有轨电车、蓄电池车等特种车辆和摩托车。机动车辆是指汽车、蓄电池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特种机械车辆和特种车辆。2012年3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例”,推动了汽车保险改革。
记者近日获悉,中国保险业协会2012年初发布的“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汽车保险条款)预计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与现行条款相比,新车保险条款要求“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投保”,减少了11项免责额,调整了盗窃和救援扣减额的比例等。
“高安全、低补偿”的现象将是古老的。
在新车保险条款中,“根据被保险人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投保的车辆损坏保险金额”已成为最受关注的焦点。这一条款取代了现有的“新车购买价格”条款的内容,这意味着一旦新车保险条款正式实施,汽车保险市场一直存在“高保险、低补偿”的问题(以新车的价格投保,但根据风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国内一家大型保险公司李斌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访问了PICC,PingAnChina、PacificInsurance和其他保险公司发现,目前,如果业主希望根据"车辆的现值"投保,则保险公司将根据需要将其纳入"不充分的保险"的范围内。"欠保险"可以被广泛理解为假定业主将以80%的新汽车价格报告损坏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将只支付80%的维护成本,保险公司行业内部人士透露,“保险公司行业内部人士透露,在正式实施新的汽车保险条款后,公司将根据细节明确商定合同中的定价方法、价值评估、索赔解决比率等,不再有剩余比例由业主承担的当前情况。”
11免除法律责任减少
“除了解决”高保险、低赔偿“的问题外,原商用车保险条款中的11项豁免也已从新汽车保险条款中删除,即在未来解决后,将出现”驾照失效或无法核实“,”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签发合法有效的驾驶执照、执照号码或临时执照或临时移动卡。“保险公司将来应该解决索赔问题。
主要的风险是升级盗窃和救援。
此外,在新车保险条款中,盗窃保险和车辆人员责任险“升级”为主要保险,而其他附加风险仍将由保险公司自行开发。“这意味着消费者在未来将有更多选择,可以单独购买保险。”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过去,盗窃作为汽车损坏保险的附加风险,消费者只能购买汽车损坏保险,新汽车保险条款实施后,车主只能购买盗窃保险而不购买汽车损坏保险。
理赔会更容易
此外,天津市保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新车保险条款简化了商用车保险的索赔数据,如不再要求车辆损失保险索赔提供营业执照或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副本,也不再要求被盗的保险索赔提供驾驶证副本,以便于广大消费者更快地办理索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