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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正式宣布,将取消航空旅客人身伤害保险行业的指导条款,将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移交给保险公司,这意味着航空保险将彻底告别全国统一价格的20元和400000元的历史。
在中国保监会召开的航空保险改革和标准化座谈会上,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保监会最近发布了关于加强航空事故保险管理的通知。,废除了航空保险业的指导条款,将航空保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移交给保险公司,以提高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公告还对航空保险进行了以下改革和规范: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航空保险销售渠道管理,实现内部计算机联网、计算机订单和实时管理,禁止人工订购,防止保费损失和虚假保险单,撕毁票据现象,保险公司应根据航空保险业务的特点进行再保险安排,切实提高消费者的保护程度。鼓励保险公司在不同时期开发替代产品,并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产品选择,以满足不同群体和不同保险级别的需要。
据了解,目前国内航空保险市场主要依靠条件和费率控制,统一规定,行业引导规定在不同阶段对稳定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规范费用竞争和市场秩序的效果并不理想,阻碍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自主权和改善管理服务的积极性,加上航空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较低,造成了保险公司的侥幸心理。对巨灾风险的防范不给予应有的重视,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可能危及被保险人的利益。
市场参与者认为,取消航空保险业的指导条款是航空保险改革的重要一步。届时,保险公司对产品创新的积极性和改进服务的动力来源将显著增强,消费者将得到更多的产品选择和更好的保险服务。
截至2006年底,共有22家人寿保险公司和11家经营航空保险的财产保险公司。2006年,航空保险费为1.76亿元。今年1-7月,航空保险费为1.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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