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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税务负担,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汽车购置税管理新办法”,明令禁止车辆购置税的转移,从明年1月1日起转移转业。
根据2006年实施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变更后的换车手续,同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转移、变更手续。记者比较了最新版本发布的管理措施,发现旧版本的第41-46条已被删除,即取消车辆购置税转移、业务变更。这意味着从2012年1月1日起,在实施新的征管办法后,业主不必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原征管办法,车辆购置税转移、变更业务处理程序复杂,涉及信息广泛。特别是转帐手续更繁琐,一般要三至五天才能做好。“此外,经过多次换手后,一些车辆前来办理购车税转移、换车,纳税人很难找到原来的车主,无法提供相关的车辆信息,这样,纳税人办理有关业务也会很麻烦。”这些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