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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车主经常觉得“买车很容易理赔”,而且很多人都会被汽车保险理赔计划弄得头晕目眩。不,最近在网上疯传的一段有趣的视频反映了当新主人解决索赔时语言交流的尴尬。
实版
在投保汽车保险前,先看一下条款和条件。
汽车保险索赔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么困难。记者对一些理赔案件进行了梳理,供投保人参考。
1.如果不保留保险种类,将不赔偿风险。
陈先生在2011年8月前往安徽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经过两个月的治疗后,陈先生将对方开具的车损维修发票、医疗发票以及其住院发票,交给保险公司申请结算。经检查,保险公司只支付对方的车辆维护费用和另一方的治疗费用,而陈先生自己的住院费用未结算。
保险公司认为,索赔是根据客户选择的保险类型提出的。在陈先生选择的保险中,另一方的车辆损失和另一方的人身伤害在交通保险中,第三方责任保险可以支付,陈先生自己的车辆损害可以从车辆损失保险中支付,其自身的伤害需要由车辆座椅保险或者其他包括驾驶员的人员的保险来赔偿。所以保险公司没有赔偿他自己的医疗费用。
2.免除追偿法律责任,
今年3月,刘先生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撞倒了一名六十多岁的女子。医院为伤者发出了“休息建议”。在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和其他损失后,刘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由于没有调解通知,保险公司要求它签署“放弃随后的赔偿承诺”,以解决刘先生的申请。半年后,。事故的原当事人死亡,他的家人要求赔偿200000英镑。保险公司和刘先生一起上了法庭。
虽然刘先生向另一方作出了赔偿,但他没有达成最后调解,并收到了事故调解声明。在法律诉讼中,据称该案尚未结案。刘先生签署了免除保险公司随后赔偿的承诺书,免除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致使另一方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因此他被告上法庭。
不要忽视汽车保险附加保险。
针对上述两种情况,第一批在南京的外国保险代理人、保险第三方保险服务机构负责人熊勇提醒被保险人:在选择汽车保险时,要选择合适的保险类型,并尽可能完善,除投保车辆损失风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缴纳强保险外,一些附加风险也很重要,这些附加风险在理赔时往往有很大的利害关系。以附加风险为例,定位非常明确,选择可以得到补偿。如果你别无选择,在发生事故时,你可能得不到任何补偿。例如,“玻璃风险”、“划痕风险”、“自燃风险”、“盗窃紧急情况”是特定情况下的赔偿。
第二,投保汽车保险时,不要忘记人们比汽车更重要。为避免单方责任,需要保护车主和车辆人员,所有责任由自己承担。
第三,在选择汽车保险时,应详细阅读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因为有许多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规定,如汽车中的物品造成玻璃损坏、车身和障碍物擦伤等,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此外,保险公司的选择也存在差异。公司在一些付款的细节上各有不同,如车辆滑坡,导致自己的车辆受损,一些保险公司支付,还有一些保险公司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