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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谓重伤、轻伤?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二、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未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不谅解,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裁判要旨:未达成成谅解协议,,属于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在量刑时可以酌定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的其他从轻减轻情节,对其适用缓刑不至于会发生社会危险的可以适用缓刑。
三、重伤二级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裁判要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结合被告人具有自首、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谅解、初犯、具有悔罪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或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可适用缓刑。
四、在故意伤害案中,哪些情形不适用缓刑?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
(2)持具有杀伤性凶器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
(3)致二人以上重伤或者多人轻伤的;
(4)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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