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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先生:由于业务周转急需现金,其他人提醒我,我可以用保险单来质押贷款,我该怎么办?
答:当资金遇到周转困难时,投保人不要选择退保来筹集现金。因为退保,尤其是保单生效时间不足两年时,扣除前期大量的初始费用,所能得到的现金价值往往很少,更重要的是,选择退保,将会使投保人的保单效力丧失,一旦出现风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专家建议,投保人可以选择使用保单贷款的方式来解决应急资金。
保单贷款是保单所有者以保单作为质押物,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80%),获得短期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贷款利息按照央行规定的利率复息计算。目前,保单贷款在我国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投保人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取得贷款,当贷款本息超过现金价值时,保险公司将终止保险合同效力;另一种是投保人将保单抵押给银行,由银行支付贷款,当借款人不能到期履行债务时,银行可依据合同,由保险公司偿还贷款本息。
保单所有者之所以能获得贷款,是由于其保单具有现金价值。因为,在均衡保费制下,投保人若是购买具有储蓄功能的长期寿险产品,在保单初期所缴纳的保费高于其当期的各种支出,通过逐年积累,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现金价值。一般,投保人缴纳保费超过两年,保单就具有了一定的现金价值,保单所有者可以凭保单申请质押贷款。
专家提醒投保人,在贷款期限期满后贷款一定要及时归还,一旦借款本息超过保单现金价值,保单将永久失效,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单下的责任。同样,如果在保单贷款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而保单贷款的本息未偿还时,保险公司也会在其死亡给付中扣除贷款本息。因此,如果客户还需要这张保单提供保障功能的话,务必记得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
总之,消费者购买保险后,可以根据需要利用好这张保单,当遇到突发事件或者急需周转资金的时候,可以将自己的保单质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进行贷款,从而解决燃眉之急,发挥其最大价值和功效,以避免退保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