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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高风险率浮动重庆首次下令浮动15%
酒后驾车的行为使公司额外支付了169.5元的越野车保险费。昨天,记者从市保险监督局获悉,自实施酒后驾车与强保险挂钩一个月以来,中国人保重庆财险分公司3月2日开业交强保险酒后驾车一号线,费率上涨了15%。
重庆市保险监督局表示,被保险人是重庆市的一家民营企业,该车连续三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承保单位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庆财产保险分公司。根据有关浮动保险费率的规定,公司客户可在今年1130元的标准保费基础上享受30%的浮动,即只需支付791元。但是,由于司机被发现犯有醉酒驾驶(酒后)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优惠率应该提高15%,顾客实际上要支付960.50元的保险费。这也意味着酒后驾车行为会导致多付169.5元的保险费。
重庆市保险监督局表示,该政策是我市汽车保险市场在实施酒醉驾驶违规行为后签署的第一个浮动利率政策,是为机动车辆支付高保险费率的浮动机制。警告更多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相关交通管理规定,减少醉车等违法行为。
根据我市实行的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保险费浮动制度的规定,酒后驾驶包括酒后驾驶和酒后驾驶。新的关联浮动制度对此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每次记录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明年车辆的保险费将上升15%;每次记录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时,明年车辆的保险费率将上升30%,每辆汽车的累积费率不会超过60%。
联系汇率浮动制度将以“不承认车辆”的原则为基础,即与浮动保费挂钩的不是司机,而是车辆。如果醉酒驾驶发生在向他人借车后,保险费将由车主支付。浮动比率为“一年一次”。当年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只与第二年交通风险上升的比例有关,而在次年不再累积。引入这一新制度后,重庆将缴纳较高的保险费率,将实行“交通事故”和“醉酒驾驶”双重环节,累计计算。因此,这两个比率可高达90%。
记者从重庆市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开了重庆汽车强保险酒后驾车一号线。根据被保险人的醉酒驾驶行为,如果车辆保险费提高15%,车辆保险费将增加169.5元。
从今年2月1日起,重庆正式实行酒后驾驶和机动车保险费浮动制度。酒后驾车会导致强制保险费率的浮动,最高可达60%。这意味着,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除了法律制裁外,还将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
“焦强险”第一批酒后驾驶保险车辆属于重庆某公司。连续三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浮动保险费率的有关规定,一方面,车辆可以享受30%的折扣,而不需要三年的交通事故率。另一方面,由于车辆司机醉酒驾驶行为,保险车辆在享受下行折扣后,不得不浮动15%的保费。因此,它应该额外支付169.5元的保险费。
重庆市保险监督局表示,这项政策将警告更多的机动车司机严格遵守交通管理规定,减少酒后驾驶和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