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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大中型拖拉机与一辆无证摩托车发生事故,导致摩托车乘客受伤。交警认定拖拉机是次要责任,但由于拖拉机没有缴纳强保险,需要先在强保险范围内支付,然后按责任比例支付。拖拉机只需支付成本的30%,但必须支付80%以上的费用。
十一月的一天晚上,20岁的杨骑着王的摩托车回家,在路上与李的大中型拖拉机相撞。当时,摩托车的前轮撞到了拖拉机的左边。两辆车都丢了。杨是事故中唯一受伤的人,当时他被扔出后座。,王驾驶摩托车没有牌照,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拖拉机司机李对事故负有次要责任,杨不对事故负责。
杨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为左肩、右下肢软组织损伤后,入院15天后出院。杨为此上庭,要求拖拉机车主包和司机李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7597.26元。
,事故中的大中型拖拉机自2009年3月投入使用以来,就已投保,但自失效后就没有得到更新。根据有关法律,机动车强制保险未续保或者未投保的,视为无强制保险。在交通事故中确定赔偿责任后,无论是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机动车车主应首先在强制保险的同等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限额的部分由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
起初,包说很难接受他只对交通事故负责的说法。如果他赔偿原告损失的30%,即大约2000元,就必须履行本应由强制保险承担的责任,而原告的几乎所有损失都必须得到赔偿。
经过法官反复调解,双方进行了调解,被告包向原告支付了6500元。
当两辆车相撞时,承担责任的汽车必须承担80%的责任!原来一切都是因为买不到保险。
去年一月六日中午,一辆小巴与一辆汽车在川口车城大道相撞,造成包括司机在内的四人受伤。交通警察认定,公交车司机张对事故负责,而汽车司机朱对事故负责。,一辆公交车发生人员伤亡,车辆损失总额超过10.8元,并认定该车没有购买交通保险。
,汽车一方应承担73000元以上的赔偿,但由于汽车没有购买强力保险,因此赔偿应由汽车本身承担,此外,汽车应承担30%以上的赔偿责任,超出了强保险的范围。
,汽车党应支付83000元以上的意外。汽车边的一名律师孙志军表示,他将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