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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国保监会发布了2010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根据33家保险公司的审计数据,2010年焦强保险经营亏损72亿元,其中承保亏损97亿元,投资收益25亿元。令外国保险公司担忧的是,中国保监会已表示将积极研究。
近年来,为了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强有力的保险业务,国外财产保险经营困难,其市场份额因不具备经营汽车保险业务的资格而不断下降。
数据显示,自2006年7月1日实施该制度以来,除2008年全年承保利润达到10.3亿元人民币外,其他年份的保险损失也有所增加,损失范围也有所扩大。2010年,该保险公司承保亏损97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83%以上;运营亏损同比增长148%,2009年投资收入与24亿元几乎没有差别。
据统计,2010年共承保机动车1.01亿辆,保费收入840.5亿元;支付1228万辆,比去年同期增长4%;支付62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预付154000辆,比2009年增长2.8倍,预付金额为95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营运费用231亿元,扣除救援基金的影响,成本比去年同期下降2.5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东部五省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的保险业务损失占总损失的97%。此间专家表示,除了道路情况复杂、车辆数量多、交通条件差、汽车价格昂贵等因素导致大量事故发生外,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地方司法机关对事故当事人的偏好。
专家表示,从大量相关案件来看,,除了赔偿责任、医疗赔偿标准等。在司法实践中,他们常常“打开”分责任限额的“隔离墙”,对超额支付作出司法裁决。
从表面上看,保险公司的超额支付是“最大限度地保护”事故各方的权益,维护当地利益,但实质上是最大限度地损害了本地区乃至全国所有无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这位专家说,目前强大的保险制度遵循损益基本一致的原则,商业保险公司承受不起巨额亏损,提高保险费率将是可预见的最终结果。
据报道,目前,该行业正在开展强风险区域差异化相关研究。“较少的补偿范围也是一个公平和公平的选择,以相应提高补偿地区的利率水平。低收入地区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该得到较低的补偿率,而不是为发达地区携带行李。”专家是这么说的。
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表示,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解决保险制度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保险制度的健康稳定运行。此外,中国保监会还将积极研究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强保险的问题,引进国外强保险管理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我国强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