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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的车辆保险事项中,有一件特别的事情是业主在平日不大可能接触到的,就是如果车主去世后没有转移汽车保险单,保险公司会否就车辆由他人驾驶的意外作出赔偿呢?在确定事故责任时,死者的家属是否也对事故负责?
这是一个汽车保险案件:上午9点。2004年9月24日,张开一辆面包车到某单位送货。谁知道,骑自行车的肖立在路上被撞倒,受伤并被送进医院。同年10月9日,交警支队决定,张、肖立应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2006年3月,有关部门签发了一封证明信:肖立的右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构成9级残疾。自从小客车的主人夏先生在2005年4月的一次事故中死亡以来,肖立就把张和他的妻子夏父女带到法庭上寻求赔偿。最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张某应赔偿近8万元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此外,事故车辆的车主是夏先生,他应该对车辆的安全驾驶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但由于夏先生已经去世,夏先生的家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从以上的汽车保险案例来看,在确定汽车保险责任时,如果司机需要对事故负责,那么车主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业主不幸死亡,那么作为他的家人,要对事故承担共同责任。因此,根据责任和权利平等的原则,车主去世后发生的交通意外,是否仍然有效?
记者致电平安保险公司,专业人士表示:车辆保险不同于人寿保险,汽车保险单不会因受保人死亡而停止影响。应当注意的是,汽车保险涵盖的是车辆安全和财产损失,这与司机的身份无关,因此可以解决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然而,鉴于车主的死亡,一旦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复杂事故,保险公司很难做出决定。因此,保险公司规定,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车主死亡后立即更改被保险人的名称。这与二手车的政策转移不同.这种变更程序也比较简单,只要换领人带保险单、已故业主身份证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变更申请,他就可以向变更部门提出申请。
此外,在汽车保险单被更正之前,车辆出车保险,如何申请车辆索赔?专业人士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业主的直系亲属提供有效文件,例如帐簿、身份证、保险单等,保险公司便会以业主的名义向他们支付保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