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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发生重大灾害和事故时,保险企业积极寻找客户,迅速采取主动解决索赔的公民形象,已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心中。但与此同时,覆盖面有限和有效保护不足的现实一再暴露出来。

要求回归安全的呼声从未停止过,但“低溢价、高安全性”担保产品在我国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市场上一直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哪些因素阻碍了我国保险保护的功能?

保险公司回答问题:产品比比皆是。

仅从商业保险的角度来看,今天的子弹头列车事故的商业赔偿要比两年前的地震索赔要好得多。

据统计,截至7月27日,各大商业保险公司为“7.23”子弹头列车事故支付的商业赔偿共计2132万元,涉及伤亡人数45人,不到伤亡人数的20%。

同样的尴尬发生在汶川地震、南方冰雪灾害、上海火灾等灾难性事件之后。以“五一二”汶川地震为例,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9月25日12时,汶川地震已确认69227人死亡,374643人受伤,17923人失踪。截至2009年5月10日,商业保险赔偿涉及12900人死亡,743名残疾人,3343名受伤的医务人员,不到4%。

当然,仅仅比较这两个覆盖范围数据是不适当的,因为东部沿海地区的人均收入和保险消费能力明显高于巴蜀西部地区,而没有考虑到可能的区域差异。

“子弹头列车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确实太少。毕竟,商业保险不同于强制保险,它是一种个人自愿消费的行为。然而,市场上到处都是高保障、低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根本原因是保险范围太小。一方面宣传不够,另一方面,公众风险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一家人寿保险公司频道主管说。

频道负责人告诉记者,交通事故保险、旅游事故保险、全年综合事故保险等,可以较低的保费获得较高的保障,真正发挥了“小额保费、大保障”的保险杠杆作用。目前,各保险公司的所有业务渠道均已售出。

记者在多家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上发现,纯粹的保护、消费、简单设计的意外保险,特别是旅游事故保险,都推出了夏季促销广告,如“会员六折”和“夏季八成优惠时限”。它们位于主页的突出位置,真正吸引了人们的注意。

据中国平安统计,7月份网络营销渠道意外保险保费同比增长138%,比6月份增长43%,夏季销售大幅增长。

“平安险公司在7月发了一封广告邮件,为旅行意外保险发了一封广告邮件。我碰巧有旅行的计划。”林女士是北京一家外国公司的白领,她告诉记者,根据邮件提供的链接,她直接在平安生育保险的官方网站上完成了意外保险的选择、个性化设置、支付和其他完整流程。她发现,在网上直接销售的意外保险具有非常明显的价格优势。据林女士介绍,她设定的保险期限为11天,意外死亡(残疾)50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5万元,意外死亡双倍赔偿,突发急性疾病5万元,以及紧急救援服务。注册成为会员后,个人只需支付60元以上的保险费。在她看来,安全水平相对较高,但成本并不高。

有多少消费者像林女士一样,通过保险公司的在线营销平台了解更多成本效益更高的旅行意外保险?据记者采访了解,选择网上购物方式的消费者大多是习惯使用网上平台的消费者,保险公司现有客户主要能够及时获得优惠促销信息,但大多数受访者不知道网络营销保险的表现价格比较高。

市场上的产品并不短缺,只需支付很少的费用就能保证高覆盖率,但保险范围确实很低。这一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事实,是由于保险公司宣传力度不够,还是消费者的风险意识过低,还是大多数保险公司没有大规模推广单一的事故风险?

网络营销意外保险:“最简单的突破”

“哪一家保险公司更适合买?”记者经常遇到类似的磋商。不难看出,在消费者了解单一产品之前,保险公司的受欢迎程度更高,如今的消费者对知名品牌的了解也越来越少。

“如果你想投资中国人寿,买保险就是买保险”,“泰康人寿保护全家人的政策”等广告词,通过电视屏幕、交通广播、机场桥梁、建筑广告等,逐渐扩大了企业的知名度,近年来,保险公司在电视广告、门户网站等传播平台上投入巨资,扩大了知名度。

“消费者对金融公司的信任往往来自投资者对其规模的判断,这与信任成正比,而规模的大小则更多地来自于感性观念,比如‘到处都是广告’,‘很多人都在谈论这个问题,可能是一个大机构。’“当涉及到说服和告知广告时,它是相对有限的.”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所长王晓乐表示,金融企业的综合品牌形象和实力对消费者的信心和影响力有更明显的影响,因此许多保险公司毫不犹豫地在形象广告上投入大量资金。

王晓乐认为,消费者往往信任保险公司的品牌,然后信任保险公司的产品。目前,寿险产品逐渐建立在长期支付的基础上,企业对消费者的信任和信心是关键。

“在扩大企业知名度方面,电视广告的作用最为明显。借助这个平台,寿险公司可以轻松加深公众对企业品牌和整体印象的认识,单一的产品推广主要是基于不同的产品渠道进行有针对性的推广,这与寿险产品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有关。”王晓乐说。

有一点是肯定的,无论是汽车保险产品,还是人寿保险产品,无论是保险产品,还是银行保险产品,产品形式越简单易懂,有效信息就越容易被消费者接受。

相比之下,财产保险公司在推广大型广告方面,例如通过交通广播、互联网主页、巴士、地铁、建筑物和其他承运人,展示了最新的保险责任、折扣、保险方法、网站、热线等信息,人寿保险公司今后也将遵循这种方式,更加关注人寿保险产品的功能。王晓乐相信。

记者指出,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正在建设自己的网上销售平台,丰富了在线营销平台的产品线,一些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可以在网上投保。从功能角度看,网络营销产品的保护功能更加突出。

电子商务手段正在兴起,意外保险形式简单易懂,通过网络销售意外保险是寿险公司最好的突破之一,也是企业与消费者最容易实现的简单联系。王晓乐认为,保险是一种“经验性商品”,还不够普及。只有通过第一次“简单接触”和后续的产品功能和售后服务经验,才能真正培养客户的忠诚度和信任度。

“销售财务管理与保证”:不同的销售思路

股利保险目前占寿险的91.6%,引起了许多人的批评。这种以财务管理为导向的保险产品,虽然具有事故保险、大病保险、护理保险等多种保障功能,但其“资本保险红利”对消费者的购买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3岁的女性投保人每年100000元(加上大病保险)的保费超过4000元,支付期限为20年,总保费近9万元。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延苏教授直截了当地指出:“这种保险就等于退还存单。”

然而,在销售员口中,虽然每年保费4000元以上,换来的只有100000元保障,但至少20年后还可以用利息返还现金(和复利),这仍然是符合成本效益的。然而,不确定的股利分配是否能够承受未来20年的通货膨胀风险,是对保险消费者的另一个心理测试。

这是“小额保费保障”或“不便宜保障”加20年回报的选择?许多精明的消费者对此进行了重新计算。如何保证寿险业在产品设计中的顺利回归?这是业界共同面对的课题。

业内人士一直呼吁海啸、地震、泥石流、交通事故等事故和事故,人身伤亡属于最大的损失部分,因此,事故伤害保险的保护作用最为突出,建议保险公司在销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应注重旅游事故伤害保险的销售,使人身伤害保险的保护更具针对性。

然而,在现行的佣金政策下,比例佣金法使大多数销售人员都坚持“销售财务管理、提供保障”的营销理念。因此,应改革销售人员的佣金激励政策,引导他们积极销售有保障的产品。

然而,现实的心态是,保险公司普遍热衷于缩短盈利周期,热衷于管理资产平台。即使意外保险业务的利润不低,它也只是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第一次“简单接触”的垫脚石。

“如果我们不尽快管理好我们的资产规模,我们就不可能达到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门槛,我们也无法迅速盈利,因此首要任务是扩大保费。”在一次内部会议上,一家中型寿险公司的投资部门负责人这样说。

虽然长期寿险或大病保险对企业利润的贡献率并不低,但中国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的提升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这样一个等待周期很难满足现代保险企业的内在动机和需求,使其快速盈利,快速扩张。然而,现实的销售困境,促使寿险业找到真正的回报安全突破。